中足联出台新规:球员收取超万元合同外财物需申报备案
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(中足联)今日正式实施《职业联赛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》,对球员额外收入作出明确规定。根据新规条款,职业球员在合同约定薪酬外,收取单笔价值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或等价物品时,必须履行申报程序。

申报流程要求球员通过所属俱乐部,向中足联或其指定审核机构提交书面申请。只有在获得官方书面许可后,球员方可接受相关财物。这项规定覆盖所有形式的额外收入,包括但不限于赞助商赠礼、商业活动报酬及其他形式的利益输送。
该政策实施后,俱乐部财务部门将承担主要监管责任,需建立专门的申报登记制度。违规行为将依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进行处理,具体处罚标准将与财务违规金额直接挂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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